上海申弘閥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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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B型隔爆型閥門電動裝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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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介紹 | ||||||||||||||||||||||||||||||||||||||||||||||||||||||||||||||||||||||||||||||||||||||||||||||||||||||||||||||||||||||||||||||||||||||||||||||||||||||||||||||||||||||||||||||||||||||||||||||||||||||||||||||||||||||||||||||||||||||||||||||||||||||||||||||||||||||||||||||||||||||
ZB型隔爆型閥門電動裝置ZB 系列隔爆型閥門電動裝置,必須和相對應的 KXJC 系列礦用隔爆兼本安型控制箱配套使用。ZB 系列隔爆型閥門電動裝置的性能不僅執(zhí)行 JB/T8528-1997《普通型閥門電動裝置技術要求》的規(guī)定而且執(zhí)行 GB3836.1-2000《爆炸型氣體環(huán)境用電氣設備第 1 部分:通用要求》,GB3836.2-2000《爆炸性氣體環(huán)境用電氣設備第 2 部分:隔爆型“d”》及 Q/320412BSK005-2009《QB、ZB、ZJ 系列礦用閥門電動裝置》的規(guī)定。煤礦用隔爆型閥門電動裝置,是在原普通隔爆型閥門電動裝置的基礎上專業(yè)改造而成,又稱為 ZB 型隔爆型閥門電動裝置。適用于啟閉件做直線運動的閥門,如閘閥、截止閥、隔膜閥、水閘閥等。如增加二級減速后可用于蝶閥、風門和風道閥等。用于閥門的開啟、關閉或調節(jié),是實現(xiàn)閥門遠控、集控*的驅動裝置,煤礦用隔爆型閥門電動裝置,是在原普通隔爆型閥門電動裝置的基礎上專業(yè)改造而成,又稱為 ZB 型隔爆型閥門電動裝置。適用于啟閉件做直線運動的閥門,如閘閥、截止閥、隔膜閥、水閘閥等。如增加二級減速后可用于蝶閥、風門和風道閥等。用于閥門的開啟、關閉或調節(jié),是實現(xiàn)閥門遠控、集控*的驅動裝置。 防爆型式為:礦用隔爆型,防爆標志為 Ex dⅠ。 2. ZB型隔爆型閥門電動裝置型號表 T 表示調節(jié)型,Z 表示整體型,ZT 表示整體調節(jié)型輸出轉速:用阿拉伯數字表示,r/min(轉/分) 連接型式:T 為推力型、I 為電站型、無字母為常規(guī)轉矩型額定輸出轉矩:用阿拉伯數字表示,單位 kgf·m 產品形式:ZB 表示隔爆型閥門電動裝置 型號示例: ZB30-24:表示礦用隔爆型閥門電動裝置,輸出轉矩 300N·m(30kgf·m),輸出轉速 24r/min。 工作環(huán)境: 3.1 ZB型隔爆型閥門電動裝置 電源:電機常規(guī)電壓:380V、660V,三相四線或三相三線;控制電壓:交流 AC:110V、36V 直流 DC: 12V、24V 遠程控制:DC24V 3.2 工作環(huán)境: 3.2.1 海拔不超過2000m。 3.2.2 周圍空氣溫度:-20℃~+40℃。 3.2.3 周圍空氣相對濕度不大于95%(25℃時)。 3.2.4 在有瓦斯和煤塵等爆炸混合物煤礦井下。 3.2.5 無破壞絕緣的氣體或蒸汽的環(huán)境中。 3.2.6 在無顯著搖動和沖擊振動的地方。 3.2.7 無滴水的地方。 3.3 工作制:為短時 10 分鐘。 3.4 型號規(guī)格和主要性能參數見表 1。 4.2 與閥門連接的結構示意圖及尺寸 ZB型隔爆型閥門電動裝置連接尺寸見圖 1 和表 2表 2
5.ZB型隔爆型閥門電動裝置 結構 ZB 隔爆型閥門電動裝置系列由電動機、減速器、力矩控制器、行程控制器、開度指示器、手—電動切換機構、手輪及電氣部分組成。采用了圓止口、O 型圈密封、隔爆面結構、隔爆型接線盒和有煤安證的閥門電機。其傳動原理如圖 2 所示。 1. 電機 2.3.齒輪 4.蝸桿 5.蝸輪 6.輸出軸 7.8. 傘齒輪 9.行程控制器10.中間齒輪 11.開度指示器 12.蝸桿環(huán)槽 13.曲拐 14.力矩控制器 15.碟簧組圖 2 傳動原理圖 5.1 電動機:有煤安證的閥門電機。 5.2 減速器:由一對直齒輪和蝸輪副組成。電動機的動力經減速器傳遞給輸出軸。 5.3 力矩控制器:為全系列通用部件,其結構見圖 3。當輸出軸上受到一定轉矩后,蝸桿除旋轉外還產生軸向位移,帶動曲拐,使撞塊產生角位移,從而觸動微動開關。當輸出軸上的轉矩增大到整定轉矩時,直至微動開關動作,切斷電機電源,使電機停轉,從而實現(xiàn)對電動執(zhí)行機構輸出轉矩的控制,達到保護電動閥門的目的。 5.4 行程控制器 采用十進制計數器原理,控制精度高。為全系列通用部件,其結構見圖 4。其工作原理為:由減速箱內的一對大小傘齒輪帶動主動小齒輪(Z=8),再帶動行程控制器工作。如果行程控制器按閥門開、關的位置已調整好,當控制器隨輸出軸轉動到預先調整好的位置(圈數)時,則凸輪將轉動 90°,迫使微動開關動作,切斷電機電源,使電機停轉,從而實現(xiàn)對電動執(zhí)行機構行程(轉圈數)的控制。 1.關向微動開關 2.關向凸輪 3.關向調整軸 4.過橋齒輪5.計數齒輪 6.頂桿 7 開向調整軸 8.開向凸輪 9.開向微動開關 5.5 開度指示器:為全系列通用部件,其結構見圖 5。輸入齒輪由計數器個位齒輪帶動,經減速后,指示盤隨閥門的開關過程同時轉動,以指示閥門的開啟或關閉。電位器的軸和指示盤同步轉動,供遠傳開度指示用,移動轉圈數調整齒輪可以改變轉圈數。開度指示器內設一微動開關和凸輪,當電動執(zhí)行機構運轉時,旋轉凸輪周期性地使微動開關動作,其頻率為輸出軸轉動一圈動作一次或二次,可供閃光信號等使用。 1.輸入齒輪 2.3.緊定螺釘 4.轉圈數調整齒輪 5.階梯齒輪 6.開度齒輪 7.關向指示盤 8.開向指示盤圖 5 機械式開度指示器 5.6 手—電動切換機構:為半自動切換,其結構見圖 6。它由手柄、凸輪、框架、直立桿、中間離合器、壓簧等組成。用手輪操作時,先把切換手柄向手動方向推動,凸輪隨手柄軸一起轉動,使支撐在凸輪面上的框架抬起,同時使支撐在框架上可在輸出軸上作軸向移動的中間離合器也抬高,并壓迫壓簧。當手柄推到一定位置時,中間離合器即脫離蝸輪而與手輪嚙合,則可使手輪上的作用力通過中間離合器傳到輸出軸上即成為手動狀態(tài)。當框架抬高到一定高度時,安裝在框架上的直立桿在扭簧作用下直立于蝸輪端面,支撐住框架使中間離合器不致下落,手柄推到手動位置時即可放開,用手輪操作。當電機帶動蝸輪轉動時,直立桿即倒下,在壓簧作用下中間離合器迅速向蝸輪方向移動,并與蝸輪嚙合,同時與手輪脫開,則成為電動狀態(tài)。 1.手輪 2.壓簧 3.中間離合器 4.框架 5.直立桿 6.凸輪 7.切換手柄 8.蝸輪 9.蝸桿 10.手動軸圖 6 手—電動切換機構 5.7 ZB 系列隔爆型閥門電動裝置的接線(見圖 8) 注意事項:安全警示語“嚴禁帶電開蓋” “嚴禁磕碰隔爆面”端子接線應牢靠,應按圖 7 用彎頭夾住電線。接線盒內的不同電位的導電零件之間的電氣間隙應符合 GB 3836.2-2000 的要求;接線盒有四個引入裝置,使用的動力線電纜必須有地線,并與接線盤上的接地端子相接。引入電纜直徑規(guī)格見圖 8 和表 3。接好線后應裝好壓緊密封圈,密封圈的邵氏硬度應為 45~55度,損傷及老化的應及時更換。
6. 調整 隔爆型閥門電動裝置與閥門組裝后,必須對力矩控制器、行程控制器、開度指示器分別進行調整, 方可使用; 調整前,必須檢查開度指示器上的電位器是否已脫開(把電位器軸上齒輪的緊定螺釘松開即可),以 防損壞;檢查電機的旋向,控制線路是否正確,以防電機失控。 6.1 力矩控制器的調整(參見圖 3) 出廠時已按用戶的要求調整好轉矩,一般不需再調整。如需改變整定值,可旋轉凸輪的調整軸至相 應刻度,先調關向,后調開向。 6.2 行程控制器的調整(參見圖 4) 6.2.1 全關位置的調整 (a) 用手動將閥門關嚴; (b) 用螺絲刀壓下頂桿并轉 90°卡住; (c) 按關向箭頭旋轉關向調整軸,直到關向凸輪動作為止; (c) 旋回頂桿至原來的位置。 6.2.2 全開位置的調整 (a) 用手動將閥門開到所需的位置; (b) 壓下頂桿并轉 90°卡?。?/p> (c) 按開向箭頭旋轉開向調整軸,直到開向凸輪動作為止; (d) 旋回頂桿至原來的位置。 6.3 開度指示器的調整(參見圖 5) 在調整好力矩、行程的基礎上調整現(xiàn)場開度指示器和遠傳電位器,調整方法如下: (a) 移動轉圈數調整齒輪至所需的轉圈數位置; (b) 掛上電位器齒輪,擰緊電位器固定螺母并確定電位器齒輪的緊定螺釘是松開的; (c) 手動或電動關閉閥門并面對指示盤觀察電位器齒輪的旋向; (d) 轉動關指示盤使關向標志對準指針; (e) 按所觀察電位器齒輪的旋向轉動電位器軸接近終端位置,擰緊緊定螺釘; (f) 電動或手動操作閥門至全開位置,保持關向刻度盤不動,轉動開指示盤使開向標志對準指針; 7. 使用注意事項 (a)電機連續(xù)運轉的額定時間為 10 分鐘,調試時,注意勿使電機過分發(fā)熱,以免損毀。 (b)該產品不需定期解體檢修,但需定期通電檢查一下其性能,如發(fā)現(xiàn)有故障可以及時排除。 (c)在使用調整之前,應仔細、認真閱讀本說明書,熟悉本裝置的結構特點及調試步驟和方法。 8. 故障與原因及排除方
9 運輸 包裝后的電動裝置在避免雨雪直接淋曬直接淋襲的條件下,可適用于水運、陸運及空運等各種運輸方 11.其他事項 11.1 出廠隨機清單:設備 1 臺(線纜加緊與壓緊裝置等附件應齊全)《產品使用說明書》1 份《產品合格證》1 份 (機體、資料袋各 1 份) 11.2 質量承諾:凡屬產品制造質量問題,由公司實行“三包”。 11.3 配件采購:產品維修配件須由公司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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